规章制度

移动PC管理办法

北大网络实验室

    移动PC属于实验室的公共设备。考虑到移动PC设备的特殊性,现作如下管理规定:

    1. 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移动PC的使用人,实验室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改变移动PC的使用人。

    2. 移动PC的使用场所为实验室,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移动PC带离实验室。

    3. 移动PC的使用人必需保证移动PC的正常运行,保存与移动PC配套的驱动程序,电源,移动PC包。

    4. 实验室为移动PC使用者配置储物柜。如果超过30分钟不使用移动PC时,使用者应该将移动PC放回储物柜。

    5. 实验室为移动PC使用者提供的公共办公场所采用先来先用的原则,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占座。

    6. 如果移动PC丢失,该移动PC的使用者负责赔偿移动PC价值的20%,相关负责老师负责赔偿80%,用以购买新的移动PC.

    下载该条例的.doc版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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